想想~其實我也算是好學生....
規定:總畢業學分數至少128學分,其中校訂必修30學分,系訂必修70學分,選修至少28學分(系訂選修至少20學分)。
總學分數:
目前124+四下2學分必修+ 2學分重修 + 6學分企業實習=134
過了耶!!!! SO,我是準畢業生了嗎?!
這學期請繼續保持良好成績。(自己一個人重修會計真是勇敢啊!!!!會過嗎?!)
規定:入學生需依「資訊學群證照暨競賽輔導辦法」或「致理技術學院學生通過技能檢定持有證照獎勵對照表」,取得證
照或競賽10點(含)以上方能畢業,未達點數者應選修學群所開之補救教學課程,或選修本系所開之「證照輔助教
學」課程,其所得學分不列計畢業學分。
ERP財務、配銷2張 就剛好10點!!!
哇!我好優秀!!!
規定:本系應修通識課程30學分(另外包含軍訓0學分4小時及體育0學分12小時),除基礎通識(國文6學分、英文6學
分、科技法律2學分、軍訓0學分、體育0學分)、核心通識(生涯規劃與發展2學分、人際關係與溝通2學分)外,應另修
選修通識課程12學分(人文與藝術類4學分、社會科學類4學分、自然科學類4學分)。
優秀的我,早就修完了通識!!!
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。
規定:「商管實習(一)、商管實習(二)、就業接軌實習」於審查畢業學分時,合計至多僅認列系訂選修6學分。相關實習規
定如下:(1)「商管實習(一)、商管實習(二)」應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週,實習總時數不低於320小時。(2)「就業接軌
實習」除定期返校之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,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,實習總時數至少4.5個
目前有商管實習(二)6學分!!!
這麼優秀的我鐵定過拉!!!
規定:「英語能力檢定」課程之修課方式,請見本系「英文能力檢定課程實施細則」。
就是多益A2等級OR全民英檢初級通過OR修一整學年之語言測驗與評估
大學這四年來,考了兩次都沒有到達標準。
今年,繼續考吧!
可是......畢業典禮拿不到畢業證書啦!!!
那我不參加畢業典禮了ˊˋ
- Feb 24 Thu 2011 17:41
準畢業生 是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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